▎素材来源:兴安盟乌兰浩特市公安局交巡大队
▎通 讯 员:于星宇
▎投稿邮箱:1909781284@qq.com
▎素材整理:刘珈彤
▎审 核:张 瑞
如果喜欢,请点亮在看
8月24日,兴安盟乌兰浩特市公安局交巡大队兴安路中队交巡警在巡逻过程中发现一起火情,迅速行动,积极救火,避免了更大的财产损失。
案情回顾
当日中午11时许,兴安路中队交巡警在兴安北大路巡逻执勤,当巡逻至中国石油加油站北150米处附近时,发现路旁冒着一股浓烟,疑似起火。交巡警立即前去查看,发现路旁堆积的木材等杂物起火,火势较猛,且起火点附近树林茂密,如不及时处置极易引发严重后果。
交巡警立即将火情反馈指挥中心,并第一时间使用灭火器进行先期处置,同时疏散周边群众和车辆,维护好周边交通秩序。
由于火势较大,灭火器已经无法扑灭。经指挥中心指派,几分钟后消防车到达现场,由于交巡警先期的处置得当,救火工作得以快速展开,火势很快得到了控制。交巡警帮助消防员将火熄灭后,开始正常巡逻。
▎素材来源:兴安盟乌兰浩特市公安局交巡大队
▎通 讯 员:于星宇
▎投稿邮箱:1909781284@qq.com
▎素材整理:刘珈彤
▎审 核:张 瑞
如果喜欢,请点亮在看